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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启动云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计划200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设置重点招标、重点、一般、规划、单位委托课题。申报者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属中级职称以下的申报者需有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重点招标课题实行招标制度,申报者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申报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凡有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科单列课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云南省社科基金课题及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课题在研未结题者,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同一课题不得多处申报;申报重点招标课题和其他课题互不交叉,申报者只能从中选一。 三、申报者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在研究过程中全面负责组织课题的实施,由于人员变动而引发的后果由最初申报者承担。 四、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3个学科,申请者可参看《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中列示的重点招标课题名称即为具体研究题目,申报者可据此进行具体设计,不得自行命题;属其他类别课题的申报者可参照《指南》中标明的研究领域,发掘出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自选课题研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 五、本年度重点招标课题在2年内完成,其他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六、重点招标课题申报者填写《云南省教育科学重点招标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届时需参加现场答辩;其他课题申报者填写《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重点招标课题研究资助经费40000元,重点课题研究资助经费为10000元,一般课题为4000元,规划课题研究经费自筹。 七、本年度重点招标课题通过课题投标、资格审查、会议评标的程序进行;其他课题通过课题申报、资格审查、专家初评、学科组匿名复评的程序进行。课题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凡申报课题的学科规划组专家须回避课题评审工作。课题评审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专家组复评结果报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并拨付课题经费。 八、课题材料在2009年6月20日前报送至我院科研信息处(报送材料包括:《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1份,《活页论证表》一式3份),并将配套的电子版发送到我院科研信息处邮箱:kyxxc@ynasc.com;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要确保电子数据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纸质材料不退返,请课题申请人自行备份。 九、省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每项课题需交纳300元评审费。 相关文件(请点击下载): 1.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指南 /File/2009-05-20-16-07-42.doc 2.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重点招标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 /File/2009-05-20-16-08-05.doc 3.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File/2009-05-20-16-08-27.doc 科研信息处 二00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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